境外公司管理服務
境外公司設立服務
提供薩摩亞、安圭拉、英屬維京群島、貝里斯、塞席爾、開曼群島及香港地區之設立登記服務。
公司秘書服務
提供境外公司章程修訂、股權變更、董事變更、增減資、更名、遷冊、公司清算與解散、稅務申報與年度申報等服務。
常見境外地區介紹
英屬安圭拉島為自治的英國殖民地,位於中美洲的加勒比海,波多黎各以東100英里,鄰近英屬維京群島,人口約為1.5萬人左右,英文為官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東加勒比元(XCD)。
國家(地區)特色:
- 符合國際要求標準認可的金融服務司法管轄區。
- 全球知名的境外金融中心,形象清新良好。
- 自治之英國屬地,政經穩定。相關法令及金融、法律服務健全,為全球銀行最認可的境外公司註冊地之一。
公司組織型態:
- 商業公司(BC)和有限責任公司(LLC)。安圭拉島成立註冊的公司均受《商業公司法》或《有限責任公司法》所規管。
- *安圭拉已於2022年4月正式實施新法《商業公司法》,商業公司(Business Companies) 正式取代以往的國際商業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公司特色:
- 在登記國(地區)享有所得、遺贈及信託利益等免稅,但每年必須繳交政府規費和註冊代理人管理與地址費用。
- 盈餘可無限制保留且免稅。
- 無須申報會計年報、稅務報表予政府。
- 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擁有快速且有效率的公司設立及變更制度;具有非常彈性的公司法,營運安排與規劃空間大。
- 公司可以有中文名稱,而且可把中文名稱顯示在公司註冊證書及公司章程。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於2022年啟用新法《商業公司法》,政府規費有兩個級距,以公司登記股份數50,000股為基準,高於50,000股的公司政府規費較高。
- 公司財(帳)務資料應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並提交董事決議與註冊代理。
- 公司須提供業務性質證明文件予註冊代理以備金管會抽查。
- 所有董事,持股25%或以之股東及最終受益人必須歸檔在政府註冊處,惟其非公開資料。
- 須遵循《經濟實質法》,雖然目前當地暫未公佈經濟實質細則,但大方向如同BVI,要求從事9個行業的境外公司,包括銀行、保險、航運、基金管理、融資及租賃、營運總部、分銷和服務中心、投資(控股)、知識產權之商業活動,必須符合經濟實質法案並按照其規範在當地設立實體營運辦公室或雇用當員工,或者證明該公司是其他國家的稅務居民。
總評:設立速度快、效率高且費用相對低廉,C/P值最高。
貝里斯位於中美洲東北部,東瀕加勒比海,北接墨西哥,西邊、南邊與瓜地馬拉為鄰,人口約有39萬人,為大英國協成員國,英文為官方及地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貝里斯元(BZD)。
國家(地區)特色:
- 符合國際要求標準認可的金融服務司法管轄區。
- 大英國協成員國。英語為主要語言,政治、教育、法律皆採用英國體制。政經穩定,相關法令及金融、法律服務健全。
- WTO成員國。根據聯合國人權報告評定為優等,政治民主自由,目前與中華民國維持正式邦交。
- 少數非海島且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
公司組織型態:
- 新法案 《貝里斯公司法2022 》 (The Belize Companies Act, 2022) 於2022年底正式生效,取代原來的《國際商業公司法,第270章節》,原IBC公司須在政府新系統中重新登記為貝里斯公司並取得新的九碼公司號碼。
公司特色:
- 在登記國(地區)享有境外所得、遺贈及信託利益等免稅。但每年必須繳交政府規費和註冊代理人管理與地址費用。
- 盈餘可無限制保留且免稅。
- 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沒有最低資本額限制,最高不得超過US$10,000,000。一般為US$50,000。不需經政府驗資。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公司設立及變更效率佳;具有非常彈性的公司法,營運安排與規劃空間大。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登記資本額超過US$50,000屬高資本額公司,政府規費較高。
- 公司財(帳)務資料應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並提交董事決議與註冊代理人。
- 貝里斯公司禁止不可持有知識產權資產(IP Asset,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set)。
- 須遵循《經濟實質法》,要求從事8個行業的境外公司,包括銀行、保險、航運、基金管理、融資及租賃、營運總部、分銷和服務中心、投資(控股)之商業活動,必須符合經濟實質法案並按照其規範在當地設立實體營運辦公室或雇用當員工,或者證明該公司是其他國家的稅務居民。
- 公司需要每年向政府申報其稅務狀況。
- 需要向註冊處登錄董事、股東及最受益人資訊,但不對外公開查詢。
- 所有董事、股東、職員、最終受益人名冊等皆須存檔於註冊地址以備當地主管機關抽檢,若發現疏失將開罰。
- 公司會計記錄電子檔須每年存放於貝里斯註冊辦公室。
總評:邦交國,WTO成員國。費用低廉,非海島且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形象佳。
英屬維京群島為自治的英國殖民地,位於中美洲的加勒比海,波多黎各以東60公里的群島, 人口約為3萬人,英文為官方及地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美金(USD)。
國家(地區)特色:
- 符合國際要求標準認可的金融服務司法管轄區。
- 全球知名的境外金融中心,境外公司註冊家數全世界最多。
- 自治之英國屬地,政經穩定,相關法令及金融、法律服務健全,為全球銀行最認可的境外公司註冊地之一。
- 加勒比海區內經濟最繁榮的地區之一,平均國民所得高達38,000美元。旅遊業、金融和公司註冊服務業興盛。
公司組織型態:
- 商業公司(BVI Business Company),為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法令-英屬維京商業公司法(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2004),2022年BVI政府公佈最新商業公司(修正)法2022 (BVI Companies (Amendment) Act, 2022) 。
公司特色:
- 在登記國(地區)享有境外所得、遺贈及信託利益等免稅,但每年必須繳交政府規費和註冊代理人管理與地址費用。
- 盈餘可無限制保留且免稅。
- 無須申報會計年報、稅務報表予政府。
- 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擁有快速且有效率的公司設立及變更制度;具有非常彈性的公司法,營運安排與規劃空間大。有備位董事制度,不擔心經營權中斷。
- 可以在美國與香港等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政府規費有兩個級距,以公司登記股份數50,000股為基準,高於50,000股的公司政府規費較高。
- 公司財(帳)務資料應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並提交董事決議與註冊代理人。
- 實益擁有人資料需存放至「實質受益關係安全搜尋系統」(Beneficial Ownership Secure Search system, BOSSs),此資訊平台於2017年7月1日上線。但此平台並非對大眾開放,未來經過BVI主管機關同意之人可查詢此資料庫之實質受益人資訊,且有保密義務。
- 董事名冊必須歸檔在政府註冊處,自BVI Business Act, 2022法案上路後,持有”VIRRGIN”之帳號的用戶可於線上歸檔平向政府申請查詢,查詢的資訊目前知悉可提供董事姓名與境外公司名稱,已辭任之董事與現任董事之其他個人資訊如出生日期與地址則保持不公開。
- 須遵循《經濟實質法》,要求從事9個行業的境外公司,包括銀行、保險、航運、基金管理、融資及租賃、營運總部、分銷和服務中心、投資(控股)、知識產權之商業活動,必須符合經濟實質法案並按照其規範在當地設立實體營運辦公室或雇用當員工,或者證明該公司是其他國家的稅務居民。
- 不記名股份將徹底廢除,除公司不得再發行不記名股份、轉換記名股份為無記名股份外,若公司仍然有既有的不記名股份於2023年7月1日全數自動轉換為記名股份。
總評:全球使用最多且最受歡迎,境外公司最具代表性地區。
開曼群島為自治的英國殖民地,位於佛羅里達洲邁阿密的南邊400公里加勒比海上,人口約為6萬人,英文為官方及地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開曼群島元(KYD)。
國家(地區)特色:
- 符合國際要求標準認可的金融服務司法管轄區。
- 自治之英國屬地,政經穩定。相關法令及金融、法律服務健全。為全球銀行最認可的境外公司註冊地之一。
- 島上開設有超過500家A級及B級的銀行,以及數眾多的法律、會計、信託等專業服務機構,是全球第四大境外金融中心。
- 眾多開曼公司在全球股票上市,包括台灣上市(櫃)的F股公司。
組織型態:
- 豁免(Exempted)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法令-開曼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22 Revision)。
公司特色:
- 在登記國(地區)享有境外所得、遺贈及信託利益等免稅,但每年必須繳交政府規費和註冊代理人管理與地址費用。
- 盈餘可無限制保留且免稅。
- 無須申報會計年報、稅務報表予政府。
- 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具有非常彈性的公司法,營運安排與規劃空間大。
- 可以在美國、香港、新加坡和台灣等證券交易市場掛牌上市。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政府規費有四個級距,以公司登記資本額50,000美元為第一個基準。高於50,000美元資本額依金額級距增加政府規費。
- 公司財(帳)務資料應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並提交董事決議與註冊代理人。
- 董事須簽署年度申報(Annual Return)表明有按法規行事。
- 開曼公司自2018/6/30起,註冊代理必須維護及備存最終受益人名冊(Register of Beneficial Owner),該資料需存放於註冊代理人處但不對外揭露,若公司的最終受益人變更,必須立刻通知註冊代理進行更新。
- 2019/10/01起,公司現任的董事/高級職員的名單會存放於政府大樓,若任何人希望查閱可付款經由註冊處職員來作調閱名單。
- 須遵循《經濟實質法》,2019年開曼修改公司法及稅法,要求從事9個行業的境外公司,包括銀行、保險、航運、基金管理、融資及租賃、營運總部、分銷和服務中心、投資(控股)、知識產權之商業活動,必須符合經濟實質法案並按照其規範在當地設立實體營運辦公室或雇用當員工,或者證明該公司是其他國家的稅務居民。開曼政府要求自2019年起,所有開曼公司必須要提交經濟實質通報表,否則代理則無法協助向註冊處繳付當年度年費,且公司則無法申請任何案件。
- 自2021年起,若公司於經濟實質通報表中確認公司從事上述任一的相關商業活動或確認為他國稅務居民,公司則須按照《經濟實質法》於財務年度結束後12個月內進行經濟實質申報。
總評:全球最知名且上市公司最多的境外公司登記地區,跨國企業與上市規劃的首選。
德拉瓦州 (Delaware, USA)位於美國東岸,為美國聯邦「第一州」。有「世界公司首都」之稱(Corporation Capital Of The World)的德拉瓦州,由於擁有優惠稅收政策和優越的司法體系,美國「財星雜誌前500大公司」(Fortune 500)有一半以上的公司(如杜邦公司,摩根銀行,花旗銀行等)及1/3的紐約證交所上市公司都在此設立登記)。
國家(地區)特色:
- 美國為目前領導世界主要國家,政經穩定。
- 擁有獨立的司法體系,司法簡明且商業仲裁效率全美最高。
- 稅制優惠、法規靈活,吸引外國企業至德拉瓦州成立公司。
公司組織型態:
- 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依據法令-德拉瓦州的有限責任公司法(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ct)。
公司特色:
- 股東與經理人(公司代表人)一人即可登記,可為自然人或法人。
- 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每年不需做年度申報,除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擁有快速且有效率的公司設立及變更制度。
- 美國公司依規定需繳納聯邦稅及州稅,德拉瓦州公司如無德拉瓦當地的關連性所得,則僅需支付少許規費豁免州稅;聯邦稅部分若股東非美籍且無美國關連性所得,可以透過規劃的架構,有機會只做稅務申報而無需繳稅。
- 美國公司於國際間金融帳戶資訊交換只需遵循FATCA,公司不適用CRS*,美國公司在美國金融機構帳戶,不論公司或股東(控權人)則完全不適用CRS的金融資訊交換。
- 無免稅天堂公司經濟實質法規的要求。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商業行為等安排。
- 有限責任公司登記資本額高低無限制,政府規費沒有級距之分。
總評:利於非美籍人士做為投資控股或財富管理規畫使用。
註:僅針對公司(法人)適法性說明,公司如為被動式NFE尚有控權人申報或交換的可能。
香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在1997年7月1日回歸以前為英國的租界地。香港位於中國大陸東南方的南中國海,全境由香港島、九龍半島及新界等三大區域組成,全區計約有959平方公里,人口約740萬人,98%是華人。香港島為其主要商業區。中文與英文為官方及地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港元(HKD)。
國家(地區)特色:
- 擁有英國的法律體制和行政架構,法規健全有效率。
- 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世界前10大貿易實體,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金融、貿易等服務完善且品質佳。
- 與中國大陸簽有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並且是全球首要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
公司組織型態:
- 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依據法令-香港公司條例(The Company Ordinance (Chapter 622)。
公司特色:
- 公司利得稅適用兩級制稅率,不超過港幣2,000,000元的稅率為8.25%;超過港幣2,000,000元的部分稅率則為16.5%,香港主要採用屬地主義課稅,源自香港的利潤須在香港課稅,外地收入若符合豁免規定,則可適用免稅。
- 每年必須繳交政府相關規費和秘書公司管理與地址費用。
- 無營業項目限制,但應取得牌照才可在香港營運的行業別,須取得牌照才可在當地營業。
- 公司名稱可自行命名,但公司名稱結尾必需為“LIMITED”。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重要控制人名冊需存放於註冊辦公室或其它指定之香港地址。
- 股東大會:除符合公司法規定可免除舉行之公司,公司須就其每個財政年度舉行股東周年大會。
- 商業登記證:香港公司必須向香港稅務署申請商業登記證,合法效期為一年,每年繳納年度規費後換發新證。
- 年度申報: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的42天內須向香港政府呈遞周年申報表,說明股東姓名及地址,董事及秘書資料、股本變動等,並繳付申報規費。
- 稅務申報:公司成立後18個月內必須提出第一次稅務申報,公司報表須由會計師查核簽證以決定應繳納若干利得稅,之後每12個月必須做審計及稅務申報。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董事必須至少有一位自然人。
- 股份轉讓時,買賣雙方必需繳納股份市值或價值各0.13%的印花稅(2021年8月1日起轉股印花稅率調漲至0.13%)。
總評:非免稅天堂公司型態,形象佳,可在當地實體營運。
薩摩亞獨立國(舊稱西薩摩亞)位於南太平洋夏威夷與雪梨中間,面積為2,934平方公里,人口數約20萬人左右,處於國際換日線東邊。其與東邊的美屬薩摩亞是不同的國家。
薩摩亞曾歷受英國、德國、紐西蘭等國家管治,於1962年成為南太平洋首個獨立的國家。英語與薩摩亞語為商業及官方法定語言,法定貨幣為塔拉(WST)。
國家(地區)特色:
- 符合國際要求標準認可的金融服務司法管轄區。
- 大英國協成員國。相關法令及金融、法律服務健全,為南太平洋上最具知名的境外公司註冊國。
- WTO成員國。政經穩定,為全球銀行認可的境外公司註冊地之一。
公司組織型態:
- 國際商業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為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法令-薩摩亞的國際商業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Act, 1988)。
公司特色:
- 在登記國(地區)享有境外所得、遺贈及信託利益等免稅,但每年必須繳交政府規費和註冊代理人管理與地址費用。
- 盈餘可無限制保留且免稅。
- 無須申報會計年報、稅務報表予政府。
- 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擁有快速且有效率的公司設立及變更制度;具有非常彈性的公司法,營運安排與規劃空間大。
- 允許公司註冊中文名稱及中文公司章程。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登記資本額高低無限制,政府規費沒有級距之分。
- 公司財(帳)務資料應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並提交董事決議與註冊代理人。
- 方便股份繼承規劃的“股份特定繼承人”設定。
總評:高資本額控股公司登記最划算地區。
貝里斯位於中美洲東北部,東瀕加勒比海,北接墨西哥,西邊、南邊與瓜地馬拉為鄰,人口約有39萬人,為大英國協成員國,英文為官方及地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貝里斯元(BZD)。。
國家(地區)特色:
- 符合國際要求標準認可的金融服務司法管轄區。
- 大英國協成員國。英語為主要語言,政治、教育、法律皆採用英國體制。政經穩定,相關法令及金融、法律服務健全。
- WTO成員國。根據聯合國人權報告評定為優等,政治民主自由,目前與中華民國維持正式邦交。
- 少數非海島且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
公司組織型態:
- 新法案 《貝里斯公司法2022 》 (The Belize Companies Act, 2022) 於2022年底正式生效,取代原來的《國際商業公司法,第270章節》,原IBC公司須在政府新系統中重新登記為貝里斯公司並取得新的九碼公司號碼。
公司特色:
- 在登記國(地區)享有境外所得、遺贈及信託利益等免稅。但每年必須繳交政府規費和註冊代理人管理與地址費用。
- 盈餘可無限制保留且免稅。
- 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沒有最低資本額限制,最高不得超過US$10,000,000。一般為US$50,000。不需經政府驗資。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公司設立及變更效率佳;具有非常彈性的公司法,營運安排與規劃空間大。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登記資本額超過US$50,000屬高資本額公司,政府規費較高。
- 公司財(帳)務資料應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並提交董事決議與註冊代理人。
- 貝里斯公司禁止不可持有知識產權資產(IP Asset,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set)。
- 須遵循《經濟實質法》,要求從事8個行業的境外公司,包括銀行、保險、航運、基金管理、融資及租賃、營運總部、分銷和服務中心、投資(控股)之商業活動,必須符合經濟實質法案並按照其規範在當地設立實體營運辦公室或雇用當員工,或者證明該公司是其他國家的稅務居民。
- 公司需要每年向政府申報其稅務狀況。
- 需要向註冊處登錄董事、股東及最受益人資訊,但不對外公開查詢。
- 所有董事、股東、職員、最終受益人名冊等皆須存檔於註冊地址以備當地主管機關抽檢,若發現疏失將開罰。
- 公司會計記錄電子檔須每年存放於貝里斯註冊辦公室。
總評:邦交國,WTO成員國。費用低廉,非海島且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形象佳。
賽席爾共和國位於非洲大陸東南方,印度洋中西部的群島國家。原為法國的殖民地,西元1794年被英國統治,並積極發展當地的政經體系,直到西元1976年成為獨立的國家。由於賽席爾曾先後被法國與英國兩個國家統治,其政治、法律、稅收制度都混雜兩國特色。賽席爾克里奧爾語、法語和英語為商業及官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賽席爾盧比(SCR)。
國家(地區)特色:
- 符合國際要求標準認可的金融服務司法管轄區。
- 大英國協成員國,由於其稅法與政治體系完善,近年來成為新興的境外公司設立地點。
- WTO成員國。政經穩定。為全球銀行認可的境外公司註冊地之一。
公司組織型態:
- 國際商業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為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法令-賽席爾的國際商業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Act, 2016)。
公司特色:
- 境外收入無須繳納賽席爾稅賦,但每年必須繳交政府規費和註冊代理人管理與地址費用。
- 無境內收入之公司無須申報會計年報、稅務報表予政府。
- 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擁有快速且有效率的公司設立及變更制度;具有非常彈性的公司法,營運安排與規劃空間大。
- 除英文名稱外,可使用中文(或其他國文字)名稱登記。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登記資本額高低無限制,政府規費沒有級距之分。
- 公司會計記錄正/影本應保存在賽席爾註冊辦公室(每年兩次),若正本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需提交書面通知告知註冊代理人;若正本保存地點有異動,需於14天內通知註冊代理人。
- 除小型(年營業額約375萬美金以下)純控股公司,每家公司皆需於財務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提交財務摘要保存在賽席爾註冊辦公室。
- 董事名冊需歸檔至金融服務管理局但不可公開查詢,僅限法院命令、法律強制執行狀況下,註冊代理人(限轄下公司)、經註冊代理人或公司董事授權的第三方可查詢。
- 實益擁有人資料需存放於註冊代理人處並歸檔至金融情報局,除賽席爾政府單位其它人不可查閱。
總評:少數位於印度洋上的境外公司選擇地區。
賽席爾共和國位於非洲大陸東南方,印度洋中西部的群島國家。原為法國的殖民地,西元1794年被英國統治,並積極發展當地的政經體系,直到西元1976年成為獨立的國家。由於賽席爾曾先後被法國與英國兩個國家統治,其政治、法律、稅收制度都混雜兩國特色。賽席爾克里奧爾語、法語和英語為商業及官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賽席爾盧比(SCR)。
國家(地區)特色:
- 符合國際要求標準認可的金融服務司法管轄區。
- 大英國協成員國,由於其稅法與政治體系完善,近年來成為新興的境外公司設立地點。
- WTO成員國。政經穩定。為全球銀行認可的境外公司註冊地之一。
公司組織型態:
- 國際商業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為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法令-賽席爾的國際商業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Act, 2016)。
公司特色:
- 境外收入無須繳納賽席爾稅賦,但每年必須繳交政府規費和註冊代理人管理與地址費用。
- 無境內收入之公司無須申報會計年報、稅務報表予政府。
- 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擁有快速且有效率的公司設立及變更制度;具有非常彈性的公司法,營運安排與規劃空間大。
- 除英文名稱外,可使用中文(或其他國文字)名稱登記。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登記資本額高低無限制,政府規費沒有級距之分。
- 公司會計記錄正/影本應保存在賽席爾註冊辦公室(每年兩次),若正本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需提交書面通知告知註冊代理人;若正本保存地點有異動,需於14天內通知註冊代理人。
- 除小型(年營業額約375萬美金以下)純控股公司,每家公司皆需於財務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提交財務摘要保存在賽席爾註冊辦公室。
- 董事名冊需歸檔至金融服務管理局但不可公開查詢,僅限法院命令、法律強制執行狀況下,註冊代理人(限轄下公司)、經註冊代理人或公司董事授權的第三方可查詢。
- 實益擁有人資料需存放於註冊代理人處並歸檔至金融情報局,除賽席爾政府單位其它人不可查閱。
總評: 少數位於印度洋上的境外公司選擇地區 。
香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在1997年7月1日回歸以前為英國的租界地。香港位於中國大陸東南方的南中國海,全境由香港島、九龍半島及新界等三大區域組成,全區計約有959平方公里,人口約740萬人,98%是華人。香港島為其主要商業區。中文與英文為官方及地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港元(HKD)。
國家(地區)特色:
- 擁有英國的法律體制和行政架構,法規健全有效率。
- 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世界前10大貿易實體,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金融、貿易等服務完善且品質佳。
- 與中國大陸簽有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並且是全球首要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
公司組織型態:
- 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依據法令-香港公司條例(The Company Ordinance (Chapter 622))。
公司特色:
- 公司利得稅適用兩級制稅率,不超過港幣2,000,000元的稅率為8.25%;超過港幣2,000,000元的部分稅率則為16.5%,香港主要採用屬地主義課稅,源自香港的利潤須在香港課稅,外地收入若符合豁免規定,則可適用免稅。
- 每年必須繳交政府相關規費和秘書公司管理與地址費用。
- 無營業項目限制,但應取得牌照才可在香港營運的行業別,須取得牌照才可在當地營業。
- 公司名稱可自行命名,但公司名稱結尾必需為“LIMITED”。
- 股東(董事)一人即可登記,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重要控制人名冊需存放於註冊辦公室或其它指定之香港地址。
- 股東大會:除符合公司法規定可免除舉行之公司,公司須就其每個財政年度舉行股東周年大會。
- 商業登記證:香港公司必須向香港稅務署申請商業登記證,合法效期為一年,每年繳納年度規費後換發新證。
- 年度申報: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的42天內須向香港政府呈遞周年申報表,說明股東姓名及地址,董事及秘書資料、股本變動等,並繳付申報規費。
- 稅務申報:公司成立後18個月內必須提出第一次稅務申報,公司報表須由會計師查核簽證以決定應繳納若干利得稅,之後每12個月必須做審計及稅務申報。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交易與相關財稅務規劃安排。
- 董事必須至少有一位自然人。
- 股份轉讓時,買賣雙方必需繳納股份市值或價值各0.13%的印花稅(2021年8月1日起轉股印花稅率調漲至0.13%)。
總評: 非免稅天堂公司型態,形象佳,可在當地實體營運 。
新加坡地處馬來半島南端,毗鄰馬六甲海峽南口,南隔新加坡海峽與印尼相望,北有柔佛海峽與馬來西亞相隔,戰略地位重要,使其成為自由港。新加坡是個多元文化種族的移民國家,也是全球最國際化的國家之一,同時也是亞洲重要的金融、服務和航運中心。英文、馬來文與中文為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新加坡元(SGD)。
國家(地區)特色:
- 政治、經濟及貿易環境穩定,國際形象優良。
- 與多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並享有優惠關稅。
- 新加坡稅制為屬地主義,海外所得無需繳納稅項。
- 可以新加坡公司名義申請當地居留證。
公司組織型態:
- 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為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法令-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Companies Act, Chapter 50)規定。另包括:公開公司(Public company)和無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ies)等。有限股權責任的私人有限公司是最普遍常見的公司型態。
公司特色:
- 公司利得稅稅率為17%,新加坡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即只有源自新加坡的利潤才須在新加坡課稅。
- 每年必須繳交政府相關規費和秘書公司管理與地址費用。
- 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股東大會:公司成立後的十八個月內必須召開第一屆股東常會. 以後每年都必須召開一次, 並且距上一屆大會不得超過十五個月。
- 公司秘書:在公司成立後的6個月內,需在當地有一公司秘書(Company Secretary) ,代理公司與政府間往來。
- 審計師:在公司成立後的3個月內,必須委任1名審計師(Auditor)。除符合豁免條件外,所有公司皆需稽核師對公司帳審核並簽證。
- 稅務申報:企業申報截止日期是每年11月30日。
- 年度申報:需申報,公司每次股東年會後一月內須提交年度申報如過期不申報,亦將會被處以罰鍰。
- 股利匯出無扣繳,且與多國簽署避免雙重課稅租稅協定。
- 公司名稱:必須以Private Limited 或其縮寫PTE. LTD.、PTE. LIMITED作為結尾。
其他特別規定:
- 董事須至少一人為新加坡公民或持永久居留證,年滿18歲,法人不可當董事;股東不限制國籍要求。
- 新加坡公司無最低註冊資本,需驗資。
- 公司名稱須為全大寫,且不能註冊中文。公司財(帳)務資料應保存在經由董事決議之實質存置地點或處所,並提交董事決議與註冊代理。
- 公司須保存假借董事名冊(Register of Nominee Director)。
- 新加坡公司自2017/03/31起須保存重要控制人名冊(Register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於註冊代理處,自2020/07/30起,相關名冊內資訊須歸檔至政府,該資料不會對外揭露,若公司變更重要控制人或更新其資料,必須立刻通知註冊代理進行更新及歸檔於政府系統內。
總評:非免稅天堂公司型態,形象佳,可在當地實體營運享有避免雙重課稅條約帶來的稅務優惠 。
德拉瓦州 (Delaware, USA)位於美國東岸,為美國聯邦「第一州」。有「世界公司首都」之稱(Corporation Capital Of The World)的德拉瓦州,由於擁有優惠稅收政策和優越的司法體系,美國「財星雜誌前500大公司」(Fortune 500)有一半以上的公司(如杜邦公司,摩根銀行,花旗銀行等)及1/3的紐約證交所上市公司都在此設立登記。
國家(地區)特色:
- 美國為目前領導世界主要國家,政經穩定。
- 擁有獨立的司法體系,司法簡明且商業仲裁效率全美最高。
- 稅制優惠、法規靈活,吸引外國企業至德拉瓦州成立公司。
公司組織型態:
- 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依據法令-德拉瓦州的有限責任公司法(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ct)。
公司特色:
- 股東與經理人(公司代表人)一人即可登記,可為自然人或法人。
- 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沒有驗資規定。
- 每年不需做年度申報,除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 擁有快速且有效率的公司設立及變更制度。
- 美國公司依規定需繳納聯邦稅及州稅,德拉瓦州公司如無德拉瓦當地的關連性所得,則僅需支付少許規費豁免州稅;聯邦稅部分若股東非美籍且無美國關連性所得,可以透過規劃的架構,有機會只做稅務申報而無需繳稅。
- 美國公司於國際間金融帳戶資訊交換只需遵循FATCA,公司不適用CRS*,美國公司在美國金融機構帳戶,不論公司或股東(控權人)則完全不適用CRS的金融資訊交換。
- 無免稅天堂公司經濟實質法規的要求。
其他特別規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員,對於跨國文書公認證較快速且便宜,更有利於跨國投資、商業行為等安排。
- 有限責任公司登記資本額高低無限制,政府規費沒有級距之分。
總評:利於非美籍人士做為投資控股或財富管理規畫使用 。
註:僅針對公司(法人)適法性說明,公司如為被動式NFE尚有控權人申報或交換的可能。